關于優化營商環境認真改進工商企業用水報裝服務的通知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以及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供氣、供水報裝流程的通知》(鄂建辦〔2018〕388號)、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孝感政發〔2018〕7號)和市政府《關于研究降低企業用水成本的專題會議紀要》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改進工商企業用水報裝服務,實現企業用水報裝減環節、縮時間、降費用的目標,提升企業用戶滿意度,現結合公司實際,將有關改進措施與服務要求通知如下:
一、簡化企業用水報裝流程,減少辦理環節。工商企業用戶用水報裝業務的辦理環節統一由原來的6個環節(窗口登記、現場勘查、供水方案答復、簽訂合同繳納工程款、竣工驗收、建檔通水)合并壓減為3個:受理報裝、現場勘查和驗收通水。流程簡化后,其他業務環節改為內部流轉辦理和專人聯系對接,并保障用戶對業務辦理進度的知情權,實現信息多跑路、用戶少跑腿。
二、壓縮企業用水報裝業務辦理時長。進一步壓縮工商企業用戶用水報裝業務的辦理時長,由原來的13個工作日縮減為不超過11個工作日,即:受理報裝環節不超過1個工作日,現場勘查環節不超過5個工作日,驗收通水環節不超過5個工作日;施工、用戶辦理行政許可等時限由雙方另行商定。對報裝總表用水、申請資料齊全的企業用戶,業務辦理時長原則上按受理報裝0.5個工作日、現場勘查1-2個工作日、驗收通水1個工作日控制。
三、減少企業用水報裝申請資料。工商企業用戶初次用水報裝所需提供的申請資料由原來的5項減少為用戶申請表、合法手續2項。其中按規定應提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用戶能提供其中一項要件并承諾限期補全暫缺手續的,可以實行容缺受理,先行辦理報裝接水,以萍蹤用戶開業前的用水需要。企業報裝資料需提供復印件存檔的,受理窗口應提供免費復印服務。
四、降低企業用戶報裝接水和用水成本。工商企業用戶初次報裝用水的接水工程費原則上按成本計收,施工過程中接受用戶委托代辦道路挖掘等行政許可手續的,不得收取代辦費。高新區、臨空經濟區范圍內初次報裝用水的工商企業紅線以外的接水工程,按市政府專題會議意見由公司與所在園區協商一致后,用水企業不再負擔其紅線外的接水工程建設費用,逐步實現企業接水工程“零費用”。對工商企業用水應嚴格按其實際用水性質和對應的供水價格計收水費,企業內部有混合用水的,應分別裝表計量、分類計費或與用戶商定用水比例執行分類水價,切實降低企業用水成本。
五、其他有關要求。一是主動公開報裝服務流程。優化改進后的報裝服務流程、承諾辦理時限等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印制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公眾監督。二是受理報裝實行一次性告知。對用戶報裝申請資料不全的,必須一次性告知用戶,指導和幫助用戶完善相關資料,實行首問負責和“一次辦好”。三是迅速完善“一站式”服務功能。6月底前,用水報裝受理業務要進駐“市民之家”供水窗口,實現所有窗口業務全覆蓋,讓用戶只進一扇門、少跑一趟路。四是加快推進線上平臺建設。要結合供水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設項目,在年底前完成在線用水報裝版塊上網,逐步實現報裝業務網上審批、在線進度查詢等功能,進一步方便用戶。五是抓緊開展相關人員培訓。各相關科室、單位要針對改進后的報裝業務流程和要求,在6月上旬前完成相關崗位人員的學習培訓,確保每個業務人員熟悉新流程、掌握新功能、適應新要求,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六是加強過程監督和績效考核。公司將對報裝服務的全流程進行監督抽查,對于辦理時限超期、服務不標準等不規范行為將予以通報,并在部門和個人績效考核中從嚴處罰。